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做好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和隔离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我部制定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其填写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动物防疫合格证格式20100419.doc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 (农医发〔201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做好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和隔离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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