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