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11条”助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恢复

原标题:厦门出台“11条”助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恢复 新华社厦门4月6日电(记者闫红心、付敏)厦门市近日出台11条措施,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尽快恢复。其中包括,市民和游客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法定节

原标题:厦门出台“11条”助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恢复

新华社厦门4月6日电(记者闫红心、付敏)厦门市近日出台11条措施,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尽快恢复。其中包括,市民和游客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可免费乘坐地铁、BRT、公交车。

厦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等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A级景区实施免费开放,国有A级景区向市民游客免费开放,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参加免费开放活动。同时,组织室外特色文艺演出活动进景区、公园、街区等公共场所。此外,鼓励本省游客来厦旅游,并给予相应住宿补贴。

在会展领域,通知提出,除国际会议展览外,厦门市可正常举办国内各类会议、培训班、展会等,参会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引导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和消杀工作,倡导科学佩戴口罩、测体温,餐厅进餐人数应控制在满座时人数的2/3。

通知明确,对有困难的餐饮住宿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4月至6月期间发生的月份抄表结算电费,允许在原规定交纳时间基础上延后一个月交纳。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住宿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限上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和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达到相应条件的,可提前返还失业保险费。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的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厦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的增信服务,获得银行更多信用贷款支持,实现“降低门槛、提高额度、简化手续、加快放款”。

据悉,通知执行期间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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