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加工食品目录》(送审稿)听证会召开

  9月3日,《株洲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送审稿)(以下简称《目录》)听证会召开,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爱云出席,会议邀请了市政协委员、省级专家等15名代表

9月3日,《株洲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送审稿)(以下简称《目录》)听证会召开,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彭爱云出席,会议邀请了市政协委员、省级专家等15名代表参加。

 

会议对《目录》的制定背景、依据及其必要性进行了详细解读。本次修订工作严格依照“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2020年2月23日修订发布)以及《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5日修订发布)等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株洲市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情况,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和建议。

 

会上,代表们对《目录》中食品类别的放与禁,结合各自行业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对听证会全程进行了监督,提出了对食品生产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保护好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意见。

 

彭爱云强调,市局将根据食品生产监管职责,在《目录》制定时严格遵守“合法、尊重传统、综合平衡”的三个原则。

 

陈文力指出,从2021年8月12日发布本次听证会听证公告以来,市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会后,将本着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要求,充分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目录》修订依法依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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