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羊胎盘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8〕322号)

湖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羊胎盘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湘卫报〔2008〕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羊胎盘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在我国缺乏

 湖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羊胎盘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湘卫报〔2008〕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羊胎盘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在我国缺乏广泛食用历史和食用安全证明,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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