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07]274号)2016-11-04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餐饮业(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餐饮业(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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