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5年第67号)

应塞内加尔政府申请,根据我国专家对塞内加尔花生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允许塞内加尔花生输华。塞内加尔输华花生应符合《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应塞内加尔政府申请,根据我国专家对塞内加尔花生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允许塞内加尔花生输华。塞内加尔输华花生应符合《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进口塞内加尔花生检验检疫要求.doc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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