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公告 (公告 2018年 第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地方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地方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订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pdf     生态环境部     (环境保护部代章)     2018年3月23日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