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粮食生产功能区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区域。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要求,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支持。不断加大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力度。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具有粮食种植传统的地块划定,因此许多产粮大县都是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重点县,产粮大县奖励对于调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66.7亿元,比上年增加17.14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提出,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时,要求各地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建设范围。同时,水利部等部门也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功能区内大型灌区提档升级,不断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此外,国家还鼓励各地将稻谷补贴政策资金向水稻生产功能区等优势产区倾斜。今年修订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作为安排各地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支出的测算因素,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央财力可能,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各项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2017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面向大宗农产品和面向农业生产大县的生产托管服务。2019年共安排试点项目资金45亿元,实施范围覆盖23个省(区、市)的632个县,补助面积超过2800万亩,示范带动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次,服务小农户6000万户。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同时,为更好发挥农技推广机构作用,推动服务功能从农业技术服务向农业公共服务拓展,国家鼓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派驻人员、挂职帮扶、共建载体、联合办公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推动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推动,开展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和示范推广,全面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探索成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加快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关于打造优质特色稻米产业基地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大力推动各地发展优质稻米生产。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认定58个稻米“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31个稻米特色产品。2017年起,财政部联合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支持地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好粮油”行动,即以示范市县、示范企业为着力点,建设优质粮源种植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增加优质粮食供给。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214亿元。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优质稻米发展的相关资金和项目支持,鼓励和引导各地打造更多优质稻米产业基地。 四、关于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为增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应对能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破解“三农”融资担保瓶颈,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目前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等品种生产均已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约5亿元,在6个省份的24个产粮大县,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将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目录;深入开展大灾保险试点,试点范围涵盖500个产粮县。2019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此外,国家专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并大力开展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累计担保2203亿元,在保余额1190.32亿元,超过融资担保行业同口径平均水平。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向粮食生产倾斜,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支持,更好发挥农业金融保险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25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9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91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 (农办议〔2020〕163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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