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水产)局:

  为摸清我国农产品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水产)局:   为摸清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进程和提升地域特色农产品发展水平,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   现将《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普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   联系人: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薛志红 万凯   联系电话:010-59192322   010-59192387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张梦飞、高芳   联系电话:010-62196098   传    真:010-62115630   电子邮箱: dbch@agri.gov.cn   附件:   1.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   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分类目录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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