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财 政 部 2020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附1: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计分表 附2: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计分表 附3:绩效评价相关指标计算公式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 (财金〔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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