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20年6月23日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33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