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分、支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定于2020年9月联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系统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以线上展厅、线上培训、专家远程诊断等形式,加强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提升质量管控水平。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开展质量品牌精准扶贫活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加强主题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推动质量标杆企业开展以质量提升抓“六保”、促“六稳”的宣传倡议活动。开展12315市场监管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宣传、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推进计量精准施“测”服务。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机构围绕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引导认证机构对企业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探索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和风险防控。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把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打通产业循环,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简朴、高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蔡煜刚 电 话:010-82262033、82260120(传真) 邮 箱:caiyugang@samr.gov.cn 附件:1. 2020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2.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 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第十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公布“检验检测技能竞赛”结果,促进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实施精准施“测”服务。举办第四届“质量安全”全国少年儿童绘画活动。开展12315市场监管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宣传,强化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执法稽查工作。 二、发展改革委持续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云上展览,引导地方和企业深入开展品牌创建行动。 三、科技部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支持有关协会和质量专业机构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企业员工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卓越绩效模式企业市场研学等系列质量活动。 五、公安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防护物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加强社会警示教育。 六、生态环境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 八、交通运输部开展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集中发布一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九、农业农村部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介活动、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活动。开展以“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种业质量提升活动。开展以“聚力提质量,脱贫奔小康”为主题的农机质量提升活动。 十、商务部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弘扬诚信经营理念,优化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十一、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评估。部署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指导国家舞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 十二、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写和发布年度《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促进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持续改进。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十三、人民银行开展以“金融标准 为民利企”为主题的金融行业“质量月”活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十四、国务院国资委以督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开展中央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开展第三届中央企业QC小组成果发表赛。 十五、海关总署推动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防食品安全输入风险。 附件2 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主题: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1. 中国质量 共创共享 2. 共建中国质量 共享质量成果 3. 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 4. 构筑质量安全 享受质量幸福 5. 齐抓质量提升 共建质量强国 6. 夯实质量基石 共筑强国梦想 7. 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优质品牌 8. 大力提升质量 增强消费信心 9. 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推动复工复产达产 10. 坚守质量底线 助力脱贫攻坚 11. 增强质量优势 决胜全面小康 12. 推动高质量发展 享受高品质生活 13. 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4. 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15.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市监质〔20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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