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doc

   3.高级认证企业证书.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送达回证.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doc

   11.信用修复申请书.doc

   1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申请回执.doc

13.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1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1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1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doc

1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管理措施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pdf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