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粮食领域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名单的通知 (标准便函〔202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等决策,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等决策,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粮食领域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活动的通知》(标准便函〔2021〕1号)要求,经社会团体自愿申报、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同意,确定10 家社会团体和24 项团体标准为2021 年培优计划对象,现予公布。

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将通过组织专项培训、技术交流、专家指导等方式,对列入培优计划的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给予重点指导、帮助和服务。有关社会团体要主动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团体标准,加大推广实施力度,发挥示范作用,带动粮食团体标准做优做强,服务于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   2021 年粮食领域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 年11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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