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决定废止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pdf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pdf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废止:
粮食行政复议办法
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粮食企业最高库存量核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若干意见
修改:
国家粮食局印发关于发展粮食订单收购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批发市场发展的意见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质量档案样本(试行)》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行业指导规范企业代农储粮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