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更好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作用,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更好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作用,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鼓励以融资新途径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服贸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基金,由商务部、财政部战略指导,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设立4年来,为探索拓宽外经贸领域融资新途径、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结合外向型企业特点,用好服贸基金等直接融资手段,推动金融信保机构与服贸基金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积极为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纾困解难。

通知指出,要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鼓励地方相关基金及社会资本与服贸基金协同配合,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力度,支持海外仓、跨境物流等跨境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数字贸易企业,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与服贸基金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作联系、积极引荐项目、组织参加各类投融资活动等,扩大服贸基金影响力,支持其更好落实国家战略。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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