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24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农办议〔2022〕106号)


李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新疆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种业提升建设力度
我部重视并大

 

李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新疆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种业提升建设力度

我部重视并大力支持新疆畜禽种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已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围绕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良种繁育等方面,安排中央资金5292万元支持新疆建设4个畜禽种业项目,提升新疆畜禽种业基础设施水平。依据全国种业发展总体布局,结合新疆发展实际,“十四五”期间拟在新疆布局9个畜禽种业项目,包括3个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3个育种创新类项目、2个测试评价类项目和1个良种繁育类项目,新疆可按程序申请支持。下一步,我部将按照种业振兴总体部署和“十四五”种业行业规划安排,持续加大对新疆的支持和指导,发挥已建项目作用,实施好在建项目,谋划好待建项目,促进新疆种业快速发展。

二、关于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促进新疆草食畜牧业发展的特殊扶持政策

(一)关于在新疆开展肉羊肉牛能繁母畜和种公畜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21年12月,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切块分配至地方,支持有意愿的地方结合当地农业保险发展实际需要和工作实际,自主自愿决定纳入奖补支持范围的险种。肉羊肉牛能繁母畜和种公畜相关保险属于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支持范围,新疆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补贴品种。

(二)关于将新疆病死牛羊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范围。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1355万元,支持新疆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其中,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指导新疆统筹地方资金,逐步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

(三)关于在新疆牛羊大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1年,国家启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聚焦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优先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东北黑土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地区,整县开展试点,大力推动粪肥还田,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促进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试点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支持新疆37个牧业和半牧业草原牧区牲畜品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控等牧业服务设施配套建设。2017年以来,我部通过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支持新疆有关牧区和半牧区县建设776套动物防疫专用设施,进一步提高了牧区牲畜配种、免疫、驱虫和诊疗工作条件。下一步,我们将对尚未实施过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项目的牧区和半牧区县继续给予支持。

三、关于加大对新疆畜牧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产业园的扶持力度

我部会同财政部积极支持新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优质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疆农业农村现代化。近年来,支持新疆创建博乐市、福海县、昌吉市、墨玉县、霍城县、奇台县、若羌县等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伊犁马、奶业和褐牛等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乌什县阿合雅镇等5个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下一步,我们加强指导服务,继续支持新疆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关于加大对新疆粮改饲项目的支持力度

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安排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资金31572万元,用于支持新疆实施粮改饲、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基地、奶业生产能力提升和牧区良种补贴等工作,比上年增加4201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新疆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五、关于支持加强站点项目建设

2017年以来,我部通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新疆建设1个省级兽药质量及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1个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4个地(州、市)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2个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提升新疆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支持新疆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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