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黑豆的实际脂肪含量比外包装上标注的偏高7.8克,“老贡眉”茶饼生产日期比商家执行标准早了近4年,购买的消费者均要求商家“退一赔十”。食品标签瑕疵,能否成为“退一赔十”的理由?近日,南宁市两家法院审结了两起类似纠纷,法院以该食品标签瑕疵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为由,均驳回了消费者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消费者退货,商家退款。
▲食品标签有瑕疵,引来消费者“打假”。定坚画
黑豆脂肪含量标注不实,销售商被判退还全部货款
2021年8月,张某花767元网购了50瓶某品牌黑豆。到货后,张某认真查看外包装发现,该品牌黑豆外包装上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能量中脂肪为5g/100g。他对黑豆能量值产生怀疑,自费200元将该黑豆送到公共检测中心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黑豆的脂肪真正含量为12.8g/100g。
张某认为该品牌黑豆虚假标注营养成分表,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规定,将该黑豆的生产商、销售商告上南宁市武鸣区法院,要求退一赔十,商家赔偿7670元,并承担商品检测费200元。
法院认为,涉案的黑豆确实存在对所含营养成分标注不实的瑕疵,张某要求销售商退还货款及承担商品检测费并无不当,予以支持。该产品外包装虽存在瑕疵,但张某并无证据可以证明涉案黑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存在有毒、危害人体健康等情况,对于张某主张的十倍赔偿款,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法院判决:张某退还50瓶黑豆,销售商退还767元货款并支付200元检测费。
老茶饼生产日期“早产”,商家被判退还9700元货款
2019年7月,周某花一万元在南宁市某茶业公司购买了30饼“老贡眉”茶饼,该公司随茶赠送周某两条硬中华香烟。该茶饼标签标示保质期为符合贮存条件下适宜长期保存,贮存方法为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无污染的条件下贮存。
泡饮完一饼茶饼后,周某发现该批茶饼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于2016年2月实施,但茶饼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却为2012年5月。
茶饼的生产日期会直接影响茶饼的价格,周某遂以某茶业公司篡改茶饼生产日期,且茶饼上未标注生产者、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为由,将某茶饼公司诉至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要求该茶业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10万元。
法院认为,某茶业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涉案茶饼标签存在瑕疵。但该产品明确标注符合贮存条件下适宜长期保存,即该瑕疵不会造成消费者对食品保质产生误判或者无法判断,亦不会导致消费者食用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周某没有证据证明涉案产品存在有毒、有害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情况。
一审法院判决,某茶业公司退还货款一万元,周某退还29饼“老贡眉”及两条硬中华香烟。周某不服上诉,因周某已饮用了一饼茶饼,无法退还,二审法院判决,某茶业公司退还9700元货款,周某退还29饼茶饼。
法官说法:
法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明确了在生产者和经营者生产销售的食品是安全的,且标签瑕疵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情形下,消费者不能以标签瑕疵为由主张惩罚性赔偿。这两起纠纷,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权,并督促生产者、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