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亳州市园子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制的清蒸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南新城吾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高口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其中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宿州市高口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安徽淝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导致终产品油脂氧化酸败。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蚌埠市怀远县荆山王小五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利园店销售的、标称六安市金寨县齐山福源茶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六安瓜片,其中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寨县齐山福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利园店将合肥茶森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供应的六安瓜片标示为六安市金寨县齐山福源茶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并进行销售。);宿州市开发区惠荣伟水产批零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庆市望江县范小兵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陶山嘉苑农贸市场一楼活鱼区5号韩永超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草甘膦是非选择性内吸性除草剂,通过叶面吸收并快速在植物体内传导,使杂草枯竭死亡。少量的残留一般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草甘膦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茶叶中草甘膦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在临近采收的茶树上不当使用造成的。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草鱼、鳊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君王服务区(蚌埠)销售的、标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亳州市致渝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蚌埠市五河县海晶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汇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芜湖市南陵县新天地饮用水厂生产的新天地蓝精灵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市萧县金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地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霉菌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消毒不彻底,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宿州市萧县好友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州市砀山县颐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砀山长香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超量使用而导致。
乙基麦芽酚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安庆桐城市惠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庐江县庐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花菜,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北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相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宏晟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嫩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导致生产原料或辅料中的铅带入;也可能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食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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