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3期通告,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糕点。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分别为由丰城市曲江镇果唯轩生鲜超市销售的小米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张家围路分公司销售的本地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县金沙逸城农贸市场樊玉龙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在生姜中的最大限量指标为0.1mg/kg,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
1批次糕点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由江西绿滋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广南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一家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江茶饼(花生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由抚州田园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临川菜梗,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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