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5月11日从省社会保障中心获悉,海南省近日发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在特困行业分阶段扣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分期扣缴的有关事项
据了解,延期支付适用于餐饮、零售、保险、保险、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旅游、民航、公路、水路和铁路运输企业。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以上述行业单位的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参照《企业办法》延期缴纳。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扣缴职工个人应得部分的义务。2022年缴费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从业人员,可自愿暂停缴费至2023年底。缴费基数在2023年海南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独立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延期缴费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延期缴纳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以申请不同时期的延期付款。2022年4月或5月已缴纳费用的企业,可从5月或6月开始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月份相应顺延。他们也可以在4月或5月申请退款。延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延期缴费期间,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延期缴纳三笔社会保险费。新成立的企业可以从保险月份开始申请延期付款;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以从变更月份起申请延期付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企业是否适用延期缴费政策时,应当以企业在保险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为准。现有信息不能满足行业分类需要的,实行通知承诺制度,企业应当出具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补缴方面,企业原则上应当:,在延期缴费期满后一个月内补足延期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企业职工递延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缴纳到位,在此期间免缴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当提醒企业及时缴纳税款。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递延费用,税务部门应当及时收取。企业依法被撤销的,应当在撤销前缴纳滞纳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撤销流程及时处理
此外,滞纳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定期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定岗位的政策,被保险员工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以及被保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福利或失业补贴。暂缓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定期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主编:魏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