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国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近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精神,正式颁布我国酒类首部专业性的认证规则《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以下简称《认证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近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精神,正式颁布我国类首部专业性的认证规则《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以下简称《认证规则》)。

    《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也已经送往国家商务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以及其他相关的机构和企业征询意见。

    为了有效推动该认证活动的成功实施,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共同发起,并经过国家认监委的批准,成立目前我国唯一一家酒类认证机构——中酒联合(北京)质量认证中心。

    首批酒类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完毕。数位业内权威专家指出,综观我国酒政史,我国对酒类管理历经禁酒——榷酒——税酒三个阶段,而把酒类产品质量管理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尚属首次。因此专家指出,酒类产品质量认证的实施,其必然结果是:产品不合格,企业将出局。

    什么是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

    中酒联合(北京)质量认证中心主任赵尔萍:酒类产品质量认证是我国食品质量认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先遣兵。该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精神,严格按照《认证规则》规定,对企业产品质量等级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进行认证。该认证活动属于自愿性认证,涉及酒类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的应用,以及产品卫生、理化、感官等方面。可以申请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的产品包括葡萄酒类、啤酒类、白酒类、黄酒类、果酒类、威士忌、白兰地、俄得克(伏特加)、露酒、酒精和其他含酒精饮料产品,所有具有合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资格的企业,均可向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农产品认证处杨志刚处长:认证标志将考虑以下因素。

    一、酒类标志分为三种图形,分别为“优级产品标志”、“一级产品标志”、“二级产品标志”,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优级”、“一级”、“二级”产品相对应。

    二、酒类标志图形力求与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的有机产品标志保持一致,以体现国家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标志的整体一致性,便于提高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标志的社会认知度。

    三、根据酿酒工业协会征求国内主要酒类企业的意见,并参照美国SQF1000/2000认证(SQF标准是GFSI承认的标准之一),泰国HACCP认证、台湾食品GMP认证的做法,酒类标志图形中加注了“GMP” 、“GMP&HACCP”字符。

    为什么要实施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主任史小卫: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时代,产品流通高速发展的条件下,消费者应该享有知情权。国家应当加以科学引导,倡导理性消费。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一个热门话题。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乃至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为此都投入了空前的注意力。

    去年国务院发布的食品安全文件指出,食品安全管理应分为三大段:一是生产环节,一是加工环节,一是流通环节。因此要求:各地方政府负总责,不能搞地方保护,让一些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存在,不能为了税收的一点蝇头小利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如果企业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要求,其他环节是管理不出安全来的;消费者也要负责任,消费者具有选择消费品的权利,因此应当享有知情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定食品质量等级水平的能力。

    但到底那些食品是安全的,很难判断区别。由于信息的不对等,消费者往往是在盲目中消费。而目前要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国家指定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等级保证能力和产品的质量进行认证,认证的标示就是消费者赖以选择的科学依据。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行业发展需要国家政策扶持最近几年,中国酿酒行业发展势头良好,整体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对国家财政税收的贡献也越来越大。但由于酒类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酒类商品是一个特殊的消费品,问题很多,市场也太乱。

    在完全市场经济中,竞争趋于白热化不规范的现象太多;有些社会团体机构乱评比,乱发奖和证书,做一些对行业没有一点好处的事情,结果令市场更乱。酒类行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产品政策,以及行业政策和产业政策来扶持。如何才能从基础做起,这就需要在市场经济中产生一个统一的规范,大家共同去维护。

    惟有如此,行业才能健康发展,才能为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平台。我们的工作人员到企业调研,有一个企业抱怨说,某协会给他们发的“牌子”,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根本不承认,强令不得将“牌子”印在包装上。其实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牌子”失语,企业有苦难言,但这些评比是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协会有一定的影响力,不参加又不行,于是企业只好采取“慎重”的态度。这是很让人痛心的一个问题。行业协会对行业对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协会对产品的评比必然会对消费者产生引导作用。但有些机构不负责任的做法,混淆了消费者的视听。消费者的无所适从,又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发展。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秘书长王琦:国家认监委同意首推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也是出于行业发展的需要。史小卫主任指出: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活动是国家认监委今后几年重点推出的一项浩大的工程,国家之所以率先推出酒类产品认证,与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酒类文化经过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的一枝奇葩,在国泰民安的盛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古以来皆是如此。无论是国宴家事,还是朋友聚会、商务谈判,酒发挥着巨大的催化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酿酒行业日益发达。一些利令智昏酒类的不法生产经营者作祟市场,导致假酒案、毒酒案频发。政府对次的关注程度一年比一年加深,管理防范措施和范围一年比一年大。国家认监委推出酒类产品质量认证,并把它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同时也是适应了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如何保证认证的公证性和权威性?

    史小卫主任:所谓认证,就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必要的产品合格评定活动,它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目前通行于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将要试行的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属于有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活动,即认证机构是独立于生产者和购买者的第三方,与二者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

    如何保证认证活动的权威性?史小卫主任认为,除了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认证机构必须要坚持客观、独立、公开、公证、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有认证工作的基础就是认证工作的人力资源。认证活动的形象是通过认证检查员的工作展现出来的,因此史小卫主任对参与认证的检查员提出几点要求:首先要业务专业精通;其次是认证程序必须严谨,否则不可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再次对企业要有深入地了解;最重要的是要坚守职业道德。只有检查员做到以上几点,认证活动才可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才可能提高,行业才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有什么意义?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秘书长王琦:认证将成为协会工作的重点酒类产品认证工作已经列为协会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认证工作是关系到行业未来发展的大事,但对于我们而言,也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它涉及到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市场监管等诸多方面,而其中的很多细节性的工作非常专业,标准是与国际等量齐观的,要求非常严格。企业如果能够通过该项认证,就等于向消费者证明,你的产品是质量过关可以放心饮用的,同时也等于拿到了进军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我们希望企业能够重视,消费者能够认可,从而增强全社会对酿酒行业建立认证认可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办公室主任张立文:国家认监委颁布《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并由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来主推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一、通过产品认证,加快与国际化接轨进程。该认证是适用于国际化大市场,是国际化的管理手段和认证规则。

    二、科学引导消费。在市场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比较盲目,对选择没有可以凭借的规则,只好参照广告。但有些企业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认证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虚假广告宣传的发生。

    三、进一步促进中国酒类行业安全质量水平,规范企业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卫生管控,为企业创建中国酒类名牌产品和企业提供保障。

    四、规范行业恶性竞争,创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这是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一直以来都在孜孜努力的事情。但一些机构在未经过政府部门授权的情况下,乱发牌子,乱认证,导致市场更加混乱。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作为酒类唯一的行业组织,接受政府委托,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行业的愿望和要求,在行业内贯彻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并于职能范围内对行业进行监管。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努力促成此事,张立文主任认为,就是希望诞生一个由国家正式颁布实施的酒类质量管理统一规则,从而使市场监管又多了个有力的手段。目前获得认证资格的机构只有中酒联合(北京)质量认证中心一家,将来可能会产生很多家,只要认证机构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只要坚持客观、独立、公开、公证的原则,对行业的发展都是有利的,协会都会大力宣传贯彻,组织实施。

    参加过评酒会,还有必要参加认证吗?

    中酒联合(北京)质量认证中心主任赵尔萍:认证和评酒是有区别的。评酒是大家比较了解的,是由各种机构组织的品酒人员,对酒类产品进行感官品评,评出消费者认为好、具有不同口味特色的产品。而质量认证是从西方引进来的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法,通过第三方证明你的产品、服务的一个水平的。认证模式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初始工厂的检查。检查企业的管理水平,各个环节的控制能力(HACCP、GMP、GHP、ISO9000)。

    二、产品鉴定。产品鉴定分两块儿,一是到国家认可的实验室鉴定,鉴定产品的理化指标的等级。二是感官品评。感官品评与行业的评酒也不同,参与品评的必须是由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选拔推荐,并经国家认可委确认的国家级品酒师。感官品评与产品鉴定有机结合。

    三、获证后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认证后持续保持其等级水平。

    既然认证是自愿性的,是不是参加不参加就无所谓?

    国家认可委注册二处副处长傅瑞云:认证活动是由认证机构完成的,是政府监管社会推动食品质量安全的一个措施。政府的责任是要对社会负责,要对消费者负责,对整个行业发展负责。为了保证认证活动的权威性,国家认监委对于认证机构的审批,采取审慎的态度,目前获批的机构只有中酒联合(北京)质量认证中心一家。由于酒类认证在我国是一个新领域,目前采取自愿性认证,主要针对其产品被社会认可的企业。但这只是一个从自愿性到强制性的一个过渡。

    我国产品认证制度的发展情况

    我国产品认证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步,比发达国家晚了半个世纪。1987年,我国依据《商检法》开始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即强制产品认证制度)。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明确了依据国家标准实施产品认证制度和认证产品的监督。199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全面规定了产品认证的宗旨、性质、组织管理、条件和程序、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罚则等。

    至此,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开始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但由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的环境并没有真正形成,尚处于转型阶段,认证工作的开展,认证结果的采信和市场需求一直游离于经济活动之外,在相当一段时间,人们把认证作为质量监管的一种形式。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建立和实施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认证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于2003年9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这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认证认可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自愿性和强制性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制度。关于强制产品认证国家认监委成立初期,将强制产品认证作为工作重点,自2002年5月正式实施了强制产品认证制度,经过两年的发展,目前已在23大类,142种产品中实施强制产品认证,为企业发放认证证书3万份。强制产品认证制度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自愿产品认证在巩固强制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成果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将推进自愿产品、服务认证工作,利用市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服务,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产品认证工作的重点。

    2004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行政许可法》,这部法规对我国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做出了限定,鼓励利用市场机制和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法规规定:在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中,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能够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予以规范的,将不设行政许可。这为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我国自愿产品认证,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截至2004年4月底,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的产品认证机构共46家,已经开展自愿产品认证的内容有产品安全、电磁兼容、玩具、建材、家具、农产品、食品等16大类、37小类的产品,向5226个企业的产品颁布了11629份有关工业产品认证证书。在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引导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尤其是近年来,通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带动了自愿性认证的开展,配合国家政策,贸易政策建立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也开始迅速发展,行业协会主动参与认证,对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有直接推动。目前,由国家认监委推出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只有三部规则,《有机产品管理办法》、《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规则》将是国家认监委推出的又一部认证规则。这种由国家认监委推出,以行业协会为主推动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已作为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方向。按照《条例》设立的工作机制,国家认监委以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进行产品认证宣传,为产品认证开展和认证结果的采信营造更好氛围,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这既是自愿产品认证的大好发展机遇,同时也对自愿产品认证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认为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于贸易、消费者,为政府采购与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诚信体系等服务,从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诚信是市场经济活动中一条重要准则,自愿性产品认证要证明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规范,并以合格证书和标志的方式向社会明示其合格状态。产品认证提供的信息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产品、服务流通不可缺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自愿产品认证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元素。是体现生产者诚心并服务于贸易、消费者,从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手段之一。

    总结自愿产品认证工作,我们看到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如:产品认证市场需求不足;开展产品认证的技术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产品认证机构的观念和运作尚不成熟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基于这样的目的,我们组织召开这次会议,向同志们传达国家认监委对《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规则》实施的要求,研究问题,拿出通过成立分支机构落实《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规则》的措施,希望大家关注、支持酒类产品认证工作,共同推动这项产品认证制度的发展。 

编辑:foo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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