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蔬菜水果禁用剧毒农药、婴幼儿奶粉配方需注册、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转基因食品应明确标示、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这份经过大修的《食品安全法》因“标准严、监管严、处罚严和问责严”被冠以“史上最严”的头衔。
如果说食品安全是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行政管理问题,那么,“食品安全感”则要简单的多,仅仅是老百姓的“心理问题”,但与其他病疾相异,心理问题往往最难医治。
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毒生姜、镉大米等。一部部食品安全恐怖大片档期不断,一遍遍摧残老百姓脆弱的“食品安全感”。在这出老百姓充当群众演员的悲剧中,政府和食品违法者的对台戏愈演愈烈。
最严法规的出台,亟需最强执法力度的回应。它能否绑住食品违法者不计后果向利益狂奔的双腿?它是否在考验食品监管的执行力?无论是最高罚款由2009年的5倍涨至30倍,还是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行为可予拘留,法律已为政府装备了食品监管的有力武器,但政府能否挥法律之利刃,斩食品违法之妖草,老百姓心头的问号无疑是缺乏“食品安全感”的表现,而问号的矛头更是直指政府食品监管的公信力。
可以说,在法律日臻完善的前提下,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感和政府食品监管的公信力成正比,如何将法律条款的“严”落实到执法监管层面,已成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老百姓食品安全感的当务之急。
食品监管“执法不严”,老百姓就没有“食品安全感”,就会丧失对政府的信任,又何谈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食品监管“执法必严”,将法律威慑力落到实处,犹如为食品从业者带上“紧箍咒”,既保障了饮食安全,又提高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对挽回透支的政府公信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意义非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洛阳正处在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改革发展大潮中,政府紧紧抓住食品安全这根生命健康线、政治高压线、舆论关注热线,在加强监管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下狠心、出重拳,为洛阳饮食文化发展和群众饮食安全构筑了坚实保障,使洛阳真正成为让人津津乐道、安居乐业的“最佳宜居地”。编辑:foo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