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24-2000 绿色食品 鲜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鲜桃 NY/T 424-2000Creen food-peach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鲜桃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 鲜桃 NY/T 424-2000

Creen food-peach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鲜桃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鲜桃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鲜桃品种包括极早熟品种、早熟品种、中熟品种、晚熟品种、极晚熟品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l 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l 995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8-l 996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856-198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1492L 4-19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14%2-1994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NY/T 391 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200D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SB/T100 90-1992 鲜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 391 2000中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1 2000中3.3。
3.3 果形 fruit form
果实的形状,主要有近圆形、卵圆形、扁圆形、椭圆形和扁平形等。
3.4 虫伤 fruit hurt by insect
果实被虫咬的伤。
3.5 容许度 permission
桃在采集分级以及在处理和贮运过程中可能产生品质的变化,为此给定了一个低于等级质的允许度。
3.6 清洁 clean
果实表面无泥土、灰尘虫卵、虫粪等影响外观的污物。
3.7 横径maximum horizontal diameter
果实缝合线和背部水平面中的最长线段。
3.8成熟度 maturity
果实已充分发育,表现出品种特征的程度。
3.9充分发育full growth
果实已长成应有大小和形状。
3.10不正常的外来水分 abnormal outside water
经雨淋或用水冲洗后留在果实表面的水分。 
4 要求
4.1 产地环境要求
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NY/T 391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指 标
质 量果实充分发育,新鲜清洁,无异常气味或滋味,不带不正常的外来水分,具有适于市场或 贮存要求的成熟度
果 形果形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
果皮颜色具有本品种成熟对应具有的色泽
横 径极早熟品种≥60
早熟品种≥65
中熟品种≥70
晚熟品种≥80
极晚熟品种≥80
无缺陷(包括刺伤、碰压、磨伤、雹伤、裂伤、病伤)
容许度产地验收,%≤3
发货站验收,%≤5
注:某些品种果形小,如白风桃,横径等级的划分不按此规定。

4.3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品种 项目极早熟品种早熟品种中熟品种晚熟品种极晚熟品种
可溶性固形物(20℃),%≥8.5≥9.0≥10.0≥10.0≥10.0
总酸(以苹果酸计),%≤2.0≤2.0≤2.0≤2.0≤2.0
固酸比≥10≥10≥10≥10≥10

 4.4 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卫生要求
项 目指 标
砷, mg/kg ≤0.1
铅, mg/kg≤0.05
镉, mg/kg≤0.03
汞, mg/kg≤0.005
氟,mg/kg≤0.5
铬, mg/kg≤0.1
六六六,mg/kg≤0.05
滴滴涕,mg/kg≤0.05
敌敌畏, mg/kg≤0.1
乐果, mg/kg≤0.5
多菌灵,mg/kg≤0.2
溴氰菊酯,mg/kg≤0.05
氯氰菊酯 mg/kg≤1.0
氰戊菊酯,mg/kg≤0.1
杀螟硫磷不得检出
倍硫磷 不得检出
马拉硫磷 不得检出
对硫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注: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按SB/T10090一1992中6.1执行。
5.2 理化要求按SB/T10000-1992中6 2.1执行。
5.3 砷的测定按GB/T 5009.11执行。
5.4 铅的测定按GB/T 5009.12执行。
5.5 镉的测定按GB/T 5009.15执行。
5.6 汞的测定按GB/T 5009.17执行。
5.7 氟的测定核GB/T 500g18执行。
5.8 铬的测定按GB/T 14962执行。
5.9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 5009.19执行.
5.10 敌敌畏、乐果、杀螟硫磷、倍硫磺、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氧化乐果的测定按GB/T 5009.20执行。
5.11 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的测定按GB/T 14929.4执行。
5.12 多菌灵的测定按GB/T 5009.38执行。
5.13 固酸比按式(1)计算:

X=S/A …………………………………………………… (1)

式中:X-固酸比,计算结果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总酸,%。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按GB/T 8855执行。
6.2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执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的全面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
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交收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4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允许度、 感官及果实横径。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5判定规则
6.5.1 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5.2 为确保理化、卫生项目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6.5.3 对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容许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标志、标签
7.1标志
包装箱上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
7.2标签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单果用包果纸,包装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
8.1.2 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内衬垫箱纸,垫箱纸质量与包果纸相同,果箱用瓦楞纸箱,结构应牢固适用,材料须良好、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
8.2运输
8.2.1 鲜桃易碰伤、腐烂,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并尽量缩短运输时间,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堆码整齐,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有异味物品混运。
8.2.2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应有防雨防晒设施,并防止虫蛀、鼠咬。
8.3贮存
8.3.1 存放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库温适中,短期露天存放应加防雨肪晒设施,同时注意防蝇防鼠。
8.3.2 库房码入箱体应距墙壁地面20 cm以上,垛层不宜过高,并且以品种、等级进行分门别类堆放。 
 
 附加说明
为判定绿色食品鲜桃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垦北方食品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宁、邱元亨、翟卉、王华飞、黄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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