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5号通告,检出29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丰都糖酒有限公司开心超市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中区优创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王伦海产品有限公司鹅颈关分公司销售的多宝鱼,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海长洲连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蜂谷美地生态养蜂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花蜂蜜,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生产的灯影牛肉-香辣味,氯霉素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泰山大道分公司销售的冻小带鱼,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江津区长平海鲜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江津区唐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川小川餐馆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寿区陈千签串串香餐饮店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人和中心店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可通过茎叶和土壤处理、种子处理等来防治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大量食用检出甲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在上市销售产品中检出。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能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姜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类露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黔江区机会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毅晗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瓜蒌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佳家时代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四川懒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涮肉卷(羔羊风味)(速冻调理鸭肉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沙坪坝区客汇聚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城店销售的干茶树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还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2012)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调理肉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黑芝麻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引起。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逸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巴(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小不小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州区浪香格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广顺街道李细英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峨眉山峨眉雪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峨眉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合川区京渝南腔北调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水帘洞酒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水帘洞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贞祥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臻品饮用水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冰容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祯品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3CFU/mL。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 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国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渝滢顶香榨菜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邹远秀餐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目前广泛用于防腐保鲜。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 g/kg。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残留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南岸区品全生鲜超市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红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凤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朝天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慢性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长寿区陈千签串串香餐饮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龙都峰香苑火锅串串店销售的鲜鸭血,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91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