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04.1-2008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本部分规定了稻、玉米、小麦、大麦、高粱、栗等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禾谷类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
本标准代替了GB 4404.1-1996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已作废)
GB 4404.1-2008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8-04-14 标准状态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实施日期 2008-09-01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废止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13819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