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本标准代替GB 5296.3-1995
本部分规定了化妆品销售包装通用标签的形式、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
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8-06-17 标准状态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实施日期 2009-10-01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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