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修订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作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修订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作了相应的修改。现将修改单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第1号)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内容如下:   七、检验项目   分别在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其他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增加溴酸盐检验项目,并将该项目作为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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