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卫生部令第83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1

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

卫生部 1985.6.1 2

卫生部部属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5.6.30 3

妇产科专科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6.6.30 4

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7.4.20 5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6

家庭接生常规(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7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卫生部 19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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