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取消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取消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xls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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