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04号(农业水利类001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利用秸秆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促进东北黑土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提案

致公党中央:

关于利用秸秆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促进东北黑土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技术

 致公党中央:     关于利用秸秆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促进东北黑土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我部高度重视食用菌产业科技创新工作。一是加大产业技术体系支持。2008年,启动建设了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聘用40余名食用菌专家,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810万元,支持专家以产业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遗传改良、栽培与基质、病虫害防控、机械化、加工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指导服务,为食用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2014年以来,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专项工程,培育高素质农民,编制《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包括食用菌在内的种养业多个领域专业技能型人才,提高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与实用人才培养,进一步聚焦食用菌产业需求,加强机制创新,组织多学科协同攻关,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为食用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     二、关于建立健全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的补贴制度     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安排补助资金19.5亿元,支持全国各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将秸秆粉碎作为培养基栽培食用菌属于秸秆基料化利用方式,也属于现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的支持范围,各地可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提炼符合地方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关于优化食用菌产业的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我部高度重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引导食用菌高效生产。一是加强规划引导。2013年,我部制定印发《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食用菌优势区域集中,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现代化加工基地等,打造区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食用菌优势产业带。二是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7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编制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创建并认定300个左右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聚焦发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五大类29个品种,目前已认定2批共146个国家级特优区。其中,吉林省汪清黑木耳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黑龙江省东宁黑木耳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分别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特优区。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各地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不断优化食用菌产业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带动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四、关于充分利用水稻育秧大棚生产食用菌,实现基础设施共享与提质增效     我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食用菌等特色经济作物产业绿色发展,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农民脱贫增收。2017—2018年,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包括食用菌在内的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引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据了解,东北地区不少地方已在利用水稻插秧后闲置的育秧棚栽植食用菌或其他高效经济作物,高效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成本。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争取扶持政策,强化项目管理服务,加快基础设施共享、资源共用的节本增效技术模式推广应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五、关于利用食用菌废弃料实现秸秆还田,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实现黑土保护和绿色发展     近年来,我部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会同财政部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促进生态农业发展。2018年,安排10亿元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资金采取因素法测算,按照大专项整体切块下达地方,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生产需求,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有机肥推广和利用,引导各地科学减量使用农业投入品、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完善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和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使用包括食用菌废弃料在内的有机肥,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生草覆盖等措施,减少化肥用量,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六、关于加强食用菌行业协会建设,培养品牌稳定销售渠道,壮大食用菌产业     我部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建设和品牌培育工作,充分发挥中国食用菌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和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产销衔接。一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通过举办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等活动,宣传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帮助龙头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目前,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达8.7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7万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243家。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强化行业协会建设,已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力量。二是开展品牌推选和营销对接。近年来,我部利用各类农业展会、品牌大会等平台开展了一系列品牌推选活动,积极推广各地品牌农产品。在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分别举办“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乡人乡味——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等大型公益活动,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食用菌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带动产业发展。充分借助各类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积极开展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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