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围绕疫情防控和“三农”发展需要,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推动加快乡村振兴促进法制定进程,法律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截至2020年7月底,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完成。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有关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司法部和有关部门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目前全国64万多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共有20多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三、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加强对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及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渔业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依法防控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树立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护生物资源和环境的良好风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针对新修订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组织各地以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开展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对象的普法骨干培训,强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充分运用网络、微视频、动画、公益宣传片等新媒体新形式,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提高普法效果。四、关于加强农资和农产品供应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印发通知,明确将饲料、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水产品、转场蜜蜂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成立全国春耕农资应急调度保供专班,组织各地优先支持农业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并第一时间设立10部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及时转办督办,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社会反响良好。积极督促地方管理部门做好服务,推动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农业生产顺利开展和农产品有效供给,4月中旬全国农产品加工和农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产能恢复到常年同期水平。积极开展“点对点”产销对接,动员大型电商、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开展应急保供,上半年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总体上保持量足价稳,夏粮再获丰收,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三农”重点任务,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统筹抓好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各项工作,为规范、引领和推动“三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加强农资和农产品供应保障 (农办议〔2020〕94号)
一、关于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围绕疫情防控和“三农”发展需要,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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